1、原公告日期:2025年3月7日
2、原公告内容: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总投资概算:2300.36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811.157937万元。
更正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总投资概算:2300.36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811.098215万元。
3、原内容: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 有,最高投标限价: ******.37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合计金: ****** 元 暂列金额(含税)合计金额:******元 。
更正为:有,最高投标限价: ******.15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合计金: 218000 元 暂列金额(含税)合计金额:****** 元 。
4、原内容: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分包 不允许。
更正为:允许,分包要求: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允许将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进行依法分包。
5、原内容: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 1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更正为: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答疑文件(第1次)。
6、原内容: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保证金。
更正为:格式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答疑文件(第1次)为准。
7、原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第一节 招标工程量清单。
更正为:招标工程量清单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答疑文件(第1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