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西青区建成区道路交通标线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X-ZB-2025-036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西青区建成区道路交通标线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707.93474万元
最高限价:707.93474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否
|
362.48498 |
362.48498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4-2025年度西青区建成区道路交通标线维保项目北片:服务地点集中在杨柳青镇、中北镇、西营门街、辛口镇、精武镇,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每包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
第2包 |
否
|
345.44976 |
345.44976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4-2025年度西青区建成区道路交通标线维保项目南片:服务地点集中在大寺镇、王稳庄镇、张家窝镇、李七庄街、赤龙南街、津门湖街,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每包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17日到
2025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层
方式:供应商按包号获取采购文件,现场获取文件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将上述资料、
******,联系电话:022-
******。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19号
联系方式:02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层
联系方式:022-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超、马瑛、潘竞龙
电 话:022-
******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2024-2025年度西青区建成区道路交通标线维保项目项目需求书.pdf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