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永福县百寿镇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410-450326-04-01-560159
二、为改善安置小区环境卫生,方便群众出行,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现同意实施永福县百寿镇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名称:永福县百寿镇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永福县百寿镇安置小区
六、项目性质:新建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在永福县百寿镇安置小区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地面硬化120平方米、新建围墙2面,总长20米,高2米,宽0.24米等其他基础设施。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4万元,资金来源于变更后的永福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改革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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