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坪岭林场: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永福县大板山野生动植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409-450326-04-01-633722
二、为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提高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及提高公众对野生动植物的认识和保护意识,现同意实施永福县大板山野生动植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名称:永福县大板山野生动植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四、项目业主:永福县坪岭林场
五、建设地址:永福县大板山分场
六、项目性质:新建及改建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加固改造野生动植物管护站点9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修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廊道3500米;安装视频监控语音提示系统一套;建设防护栏(网)850米;防护隔离带500米;对植物进行定位、编号、挂牌、加固,设置标桩、标牌共计30套。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县级补助资金。
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改革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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